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现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募基金运作层面最系统、最全面的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九章六十六条,覆盖基金分类、募集、申购赎回、投资运作、收益分配、持有人大会、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全链条。
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明确,新规施行后,现行证监会令第104号将同时废止。与2014年版相比,此次修订在基金分类、成立门槛、投资风格约束、持有人大会机制、指数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法律责任等多个关键领域作出重大调整。修订围绕完善投资运作监管、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优化监管指标和机制三条主线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