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交易所在过去周末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规范LOF产品,其中要求商品期货LOF、QDII LOF应当终止上市,并设置一年以上过渡期,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
若征求意见稿落地,南方原油、华宝油气等涉及境外商品及商品股的LOF产品将无法通过交易所买卖,只能走场外申赎。
该政策出台与年初国投瑞银白银LOF高溢价事件有关,此前类似溢价事件在LOF历史上并不少见,但因小红书推波助澜,此次白银LOF风波影响较大。
此次新规并非清盘,只是不再上市交易,场外投资者在额度限制下仍可申赎。
沪深交易所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要求商品期货LOF、QDII LOF终止上市,设一年以上过渡期,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涉及南方原油、华宝油气等产品,未来只能场外申赎。此举与年初国投瑞银白银LOF高溢价事件有关。
沪深两交易所在过去周末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规范LOF产品,其中要求商品期货LOF、QDII LOF应当终止上市,并设置一年以上过渡期,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
若征求意见稿落地,南方原油、华宝油气等涉及境外商品及商品股的LOF产品将无法通过交易所买卖,只能走场外申赎。
该政策出台与年初国投瑞银白银LOF高溢价事件有关,此前类似溢价事件在LOF历史上并不少见,但因小红书推波助澜,此次白银LOF风波影响较大。
此次新规并非清盘,只是不再上市交易,场外投资者在额度限制下仍可申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