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海市委网信办会同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指导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上海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汽车行业营销行为与网络信息传播合规公约》。
公约围绕价格行为规范、网络信息传播规范、销售与服务行为准则明确自律要求,要求销售企业明码标价,规范“付费解锁”需告知免费期限及收费标准,禁止低于成本销售,并严禁组织“黑公关”“网络水军”实施抹黑、恶意对比。
公约还规定,网络宣传话术应与实际交易一致,AI直播、生成式内容应标注技术属性,评测类内容应注明信息来源及利益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