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嘉陵江大桥上出现滑翔伞”。经查,9月19日11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伊某(男,37岁)、马某(男,23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滑翔伞。
两人从两江新区一居民小区楼顶起飞,降落至相国寺码头人行步道,期间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
目前,两人因违法飞行航空运动器材,已被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通报,网传“嘉陵江大桥上出现滑翔伞”经查系伊某、马某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滑翔伞飞行,两人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嘉陵江大桥上出现滑翔伞”。经查,9月19日11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伊某(男,37岁)、马某(男,23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滑翔伞。
两人从两江新区一居民小区楼顶起飞,降落至相国寺码头人行步道,期间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
目前,两人因违法飞行航空运动器材,已被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