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起草的《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陌生人网络社交服务、虚拟亲属和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等,并规定了相关例外情形;向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音视频服务、网络直播发布服务以外的其他网络直播服务、网络游戏服务和网络社交服务等,应当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
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未成年人用户识别能力,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用户情感依赖、沉迷以及过度消费等的算法模型。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为智能终端产品设置未成年人模式联动、一键切换、退出核验、防绕过等功能;提供未成年人模式的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未成年人模式设置及功能情况向省级网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