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ST沐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三起投资者索赔案件合并审理,原告曾某某索赔3.9万元、苏某某索赔29万元、刘某索赔6800元。
庭审中,实控人廖志远、财务总监汤晓春、沐邦高科派驻内蒙古豪安的财务负责人黄美亮,以及内蒙古豪安原负责人张忠安、张忠华等五名曾被江西省证监局行政处罚的关键人物,均试图将财务造假责任推给他人。
张忠安、张忠华一方反驳称,收购完成后豪安已由沐邦方面控制,原股东方及管理层无权干涉财务,并透露拟就收购相关问题另行起诉沐邦高科和廖志远,考虑对江西省证监局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廖志远、汤晓春、黄美亮由同一律师代理,该代理人当庭确认三人未对江西省证监局行政处罚提出异议,也未申请申辩或听证,理由是公司正处破产重整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