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蒲县“8.13”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2026年8月13日22时许,国道520线(临延线)临汾市蒲县段74KM+400M处发生一起致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查,蒲县薛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147.01mg/100ml)、超速(限速40km/h实速约52km/h)且夜间未开启车灯,在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相撞,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22日,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郭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家属对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该支队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