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发布情况说明,就网络反映该校高一某班家委会私自收取费用购置物资一事通报核查情况。
经核查,该班家委会未告知学校、未向班主任报备,私自建立家长微信群,由4名家长代表在群内按200元/人收取费用,采购蛋糕、鲜花、水杯、水果、零食。鲜花、水杯赠予任课教师,蛋糕、水果、零食供班级学生集体食用。
事件核实后,学校督促该班家委会整改,已完成对该班全体家长的全额退款(200元/人),赠予任课教师的物品当天已全部退还;学校还对家委会相关人员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重申严禁未经报备批准私自收费、擅自使用资金购置礼品赠予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