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修改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应当遵守公务员离任管理有关规定。
此前相关约束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此次修法将司法行政部门人员也纳入范畴。该条款属于援引式规范,未新增限制内容,但提升了效力层级、扩大了监管范围。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修改将审查义务前置到执业许可环节,会加强准入管理。但对于离职公务员与其他律师合作等隐性变现方式,仍存在监管难点,需要相关细则明确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