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优化房地产信贷制度。
该意见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开发贷款期限由3年延长至5至7年。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
意见明确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细分领域贷款品种,构建房地产信贷产品体系。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意见与具体领域管理办法共同构成新模式下房地产信贷的制度体系。
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意见,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并明确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住房评估价值,以更好满足合理信贷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优化房地产信贷制度。
该意见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开发贷款期限由3年延长至5至7年。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
意见明确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细分领域贷款品种,构建房地产信贷产品体系。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意见与具体领域管理办法共同构成新模式下房地产信贷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