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与2025年底推广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相比,此次政策的建池量化指标为其十分之一,国际收支规模和营业收入总额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准入门槛大幅降低。
具体门槛为: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亿元人民币,或境内营收不低于10亿元且境外营收不低于2亿元;自贸区内企业门槛还可再降50%。
备案登记权限调整至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更便利;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系数为0.6,低于一体化资金池的0.8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