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公众号披露,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闽01民初300号判决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汇源”字号,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声明,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9700余万元。
开封公司的一人股东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据北京汇源披露,理由是河北汇源未能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
10月19日早8点,汇源集团公众号发布声明,宣布与“汇源”品牌切割并全面推出“咱家果源”品牌,集团及下属企业不再生产带有“汇源”商标的果汁产品,终止相关代工合同。声明称,重整投资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尚有8.5亿元投资款不予支付,已投入的7.5亿元也未按协议约定投入企业经营。同日晚间,北京汇源再发声明称相关争议已有定论。
